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会议召开

(2020年04月12日 15:45)

4月11日,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监察和司法工作的副主任及监察和司法委(内司工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强出席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干部履职培训班精神,各区县(市)就去年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以及今年主要工作安排开展了交流,并就做好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葛志强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去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和今年的工作部署安排,介绍了全国人大、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2019年工作安排。

就如何实现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良好开局,葛志强指出:


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同志要加强学习,强化自身建设,要精选议题,增强工作针对性,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依法提出意见建议,要多层次开展工作,有序跟踪监督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开展监督工作,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

王刚强要求:


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充分认识党和国家设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重要意义,突出政治意识,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要始终关注党和国家正在实施的国家机构、监察体制、司法体制等重大改革,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做到适应改革、支持改革、服务改革。在人大完成机构改革后,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及时转变工作职能,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