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波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4次集体学习

(2019年05月06日 15:18)

​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徐云波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4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副主任谭喜华、刘时贵、程道峰、李志宏、张亮文,秘书长熊勇军参加学习。


会前,中心组成员认真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2019年第2期发表的《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部分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益阳日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专栏系列评论文章。


会上,中心组成员集中观看了《下塞湖案件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2019年第7期发表的《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及刘莲玉同志在益阳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时的讲话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熊勇军,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侯耀森分别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顺应和融入新一轮对外开放大势,以高水平开放促高质量发展”作中心发言。



徐云波指出:


刘莲玉同志率队来益阳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法治实践,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益阳工作的重视与关心。


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水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把持续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论述的精髓应用到益阳经济发展的实践中来,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