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之声丨徐云波: 现在,我们“靠山护山、靠水护水”

(2019年05月08日 15:12)

“过去,我们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在是‘靠山护山、靠水护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云波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人大工作要提高针对性、有效性,要帮助“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


“作为地方人大,我们坚持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总书记对湖南工作提出的‘一带一部’‘三个着力’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有效监督,在法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为国家战略在地方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徐云波说。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例如,2014年6月27日,益阳市人大常委会以依法行使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作出《关于加强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水体保护的决定》,在湖南省首开山体水体一体保护的先河。


“当时,我们还没有立法权。”徐云波说,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立法法。2015年12月4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益阳成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三年的立法实践和探索,他有四点深刻体会。


一是,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运用立法手段落实国家战略,解决本地基础性、紧迫性、长远性问题。去年修改的宪法第一百条明确将设区的市立法权予以确认,完善了社会主义立法体制。


二是,党领导立法工作全面加强。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由党委确定,重要法规草案由党委研究,法规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报告,通过这些程序和机制,确保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意志,使党领导立法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有利于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是,益阳的立法完全契合国家战略,符合地方长远发展,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自《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和外来投资商赞不绝口,上级人大给予充分肯定,洞庭湖区其他市先后出台类似的地方性法规,益阳为洞庭湖生态保护发挥了引领作用。


四是,地方的实践探索上升到理论层面,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提供了源头活水。把地方立法权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有力推动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据介绍,在2016年12月2日,《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益阳建市20多年来首部地方性法规。2018年9月30日,《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全国较早规范村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


2019年,我们计划制定益阳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用法制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生态强省,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宜居环境的美好期待。”徐云波说,拟制定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与去年出台的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相协同,成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在益阳贯彻实施的“姊妹篇”。同时,它又与益阳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相配套,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法制保障。


“益阳作为一个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占到地方财政收入近三分之二的城市,还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徐云波说,一是芦苇从业人员转产转业困难。同时,大面积芦苇不能及时收割,沉积在洞庭湖湖洲,对洞庭湖水环境、水生态构成严重影响。二是洞庭湖区实行禁渔后,以捕鱼为业的2万多专业渔民生产生活面临难题,转产转业任务艰巨。三是湿地保护修复经费缺口大,湿地保护面临有队伍无资金的窘况。因此,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对洞庭湖生态补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