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2020年02月25日 11:3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全国上下正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何在此时出台决定?决定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作出哪些规定?如何确保决定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时出台这个决定的主要考虑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问:决定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
问:全面禁食野生动物需要注意把握好哪些界限?
问:决定对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作了哪些规定?
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决定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下一步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有哪些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