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2022年08月01日 10:53)

7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汤瑞祥,副主任卜铁洪、杨丽萍、陈伟志等分别带队,深入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和市直相关单位,通过暗访、明查、问卷调查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检查,有力推动条例落地实施,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注入了法治力量。《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落实情况和效果备受关注。各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重点路段,每到一处,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并拍照留存,随机向群众发放《条例》实施情况调查问卷,收集各方面的信息。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地各市直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同时强调,要加强《条例》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文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示范带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照《条例》内容逐条自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对不文明行为亮剑出拳。要强化支撑保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文明劝导人员投入的力度,推进创文工作常态常效。要强化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条例》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