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故事汇】(288)毛昶熙的“三不原则”

(2025年03月12日 08:47)

-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37px; text-indent: 43px; letter-spacing: 0.544px;">毛昶熙(1817-1882年),字煦初,清末武陟木栾店(今武陟县城)人,毛树棠之子,道光二十五年进士,经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官至兵部尚书。

毛昶熙在私塾读书时,他的父亲毛树棠教育他说:“从小做人,休坏一点。覆水难收,悔恨已晚。贪财之人,至死不止,不义得来,付与败子。都要便宜,我得人不。亏人是祸,亏己是福。”因此,毛昶熙从小便知道,大丈夫一生要以廉耻为重,说好话,存好心,行好事,近好人。

咸丰五年(1855年),毛昶熙迁御史,转给事中。他屡屡上疏论军事吏治,弹劾步军统领联顺徇私废治,联顺被罢官。毛昶熙一时名望很高。在古代,弹劾贪官污吏都是公开的,弹劾者首先要能够做到自己正直清廉,才能够立得住足。毛昶熙为官清廉、刚正不阿,自然有弹劾贪污官吏的底气。

毛昶熙在朝为官时位高权重,同僚戏称他是“清官侯”。《清史稿》中记载:“昶熙屡掌文衡,两典会试,凡记载:朝、殿考试,阅卷历二十馀次,士论归之。”在翰林院担任掌院学士期间,长期协助皇帝主导国家朝、殿考试,卷达二十余次。在封建时代,天下学子及第后,都把主考官视为终身恩师,昶熙虽然具有这么大的权势和威望,但为官清正廉明,从来没有接受过一次贿赂。

毛昶熙在世时给自己规定了“三不原则”:一不留下墨迹,二不留下文稿,三不留下钱财。毛昶熙的父亲毛树棠是清代后期著名的书法家之一,他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下爱上了书法艺术,练了一手好字。可他的书法作品只允许铺墙壁上留两个时辰,然后烧掉,因而几乎没留一个字给后人。毛昶熙去世后,没有留下财产给后人,他的后人甚至都不相信毛昶熙曾经官至一品。


清风寄语:

毛昶熙的“三不原则”,既是廉洁自律的“金钟罩”,更是防微杜渐的“防火墙”。

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今天,有别于传统腐败类型,“雅贿”因其以文墨、爱好为掩饰,加上所谓“雅”物的艺术品价值难以评估,导致识别难度比常规腐败手段更高。

一些领导干部的“雅好”成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围猎”的突破口。“雅贿” 掩盖不了“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事实。“雅贿”的实质是权钱交易,背后折射的是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观的扭曲。

领导干部有“雅好”本身无错,但是如果超出自己能力过度追求,甚至不惜以权谋私满足爱好,由“好”而“贪”,由“雅”及“腐”,终将钉上耻辱柱,受到严惩。

党员干部要守好自家门,建好“防火墙”、设好“隔离带”,坚决把“火苗”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