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花:关于加强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建议
(2021年09月23日 08:57)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体系的核心,把党组织建在小区上,把党建工作深入到小区中,可以充分运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小区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有效协调各方关系,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拓展至小区治理,让党组织成为城市小区的“主心骨”,实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就加强居民小区党建工作,赫山区人大代表、桃花仑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邓海花建议如下:
完善政策法律支撑。从顶层设计入手,将小区党组织的地位写入党的规章制度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加强小区党组织对小区内其他组织的领导,推动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负责人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三向进入,实现优势互补、互融共赢。
发挥在职党员优势。将机关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向小区延伸,鼓励引导党组织关系不在小区的党员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发挥作用,探索将党员干部“双报到”情况和8小时外在小区的现实表现作为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的有益补充。建立和完善在职党员进小区的督查考核、沟通反馈、分类指导、教育培训和组织引导,为在职党员系统谋划服务群众的具体载体,明确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组织、活动方式等,充分发挥单位优势资源,调动在职党员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在党员间营造志愿服务光荣的浓厚氛围。
强化基本要素保障。逐步形成治理重心下沉到小区、人力智力投入在小区、资金资源保障在小区的格局。通过小区在册党员选举一批、上级党组织派任一批、“双报到”党员兼任一批、递进培养储备一批等方式,加强对小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育选任,重点从小区退休党员、热心党员和行业带头人中培育后备人选。落实小区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基本待遇报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补助标准。要按照小区党员、群众人数和小区规模,落实一定数额的党组织办公经费和服务党员群众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通过社会捐赠、设立小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小区治理。在符合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整合利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资源,不断完善小区阵地建设用房。将小区党群活动中心用房保障列入法律法规,列入新建小区、楼盘交房验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