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薇: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

(2021年09月17日 08:40)

村“两委”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农村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妥善解决好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桃江县浮邱山乡下辖17个行政村,2021年新选举产生村干部共计101人。该乡实行“结构工资制”,每名村干部全年工资收入为2至3万元左右,存在工资待遇较低、资金来源渠道不一等问题。为此,桃江县人大代表、浮邱山乡党委书记夏薇通过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干部工资待遇管理。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规范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做到干有所酬、退有所养,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目前各乡镇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不一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规范、切合实情的工资执行标准。

推行工资“保底”制度。对特困村的状况要适当给予政策扶持,千方百计落实村干部的工资待遇, 满足村级干部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建议实行村级干部工资“保底”制度,“保底”工资抵减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总额,年终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绩效工资由乡镇党委结合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各村当年具体标准,在年终分档次进行发放。

开源节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一是狠压村级管理费用开支。尽量减少各村“专职”职务设置,实行村干部兼任制度,压减非生产性开支。二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落实“村财乡管”制度,加强对村级经济审计和离任村干部的审计,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三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村集体财源。村“两委”要根据本村实际,发挥优势,挖掘潜力,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和可利用资源,兴办集体企业,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