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04月02日 13:41)(2020年3月4日益阳市第六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13次全体会议通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高涉农立法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全市人大“三农”工作水平。
一、关于监督工作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药化肥减量行动的报告和市人大农业委的调查报告。
(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的报告。
(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报告。
(四)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报告。
(五)以“一河(湖)一策”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专项督察和监督。
(六)开展防汛备汛工作检查督促。
(七)跟踪督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关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审议意见》及第35次主任会议《关于〈益阳市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
(一)组织开展《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草案)》《益阳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等法规项目前期调研。
(二)会同相关委室督促《益阳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
(三)配合相关委室检查《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湖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修订)》等法规立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立法调研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三、关于“益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
(一)以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益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在安化县召开“益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现场会。
(三)指导和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专项督查。
四、关于联系工作
(一)加强与省人大农委及兄弟市州人大农业委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区县(市)人大农业委的联系和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继续实施重点联系点制度。
(二)加强与市直农口部门的工作联系,依法监督和支持联系单位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进一步促进市直农口部门依法履职。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协助做好农口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强与农业战线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开展“双联”工作。对代表建议和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处理建议,依法进行督办,提高督办实效。
(四)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增进与广大人民群众和涉农组织的联系,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省人大农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关于自身建设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不断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
(二)落实制度,提高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工作规则,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委员会工作的关系,坚持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倡导服从大局、遵规守纪的良好政治品格。
(三)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大兴崇尚实干之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听取基层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力求了解真实情况,分析问题原因并研究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