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直言倾力履职 做绿水蓝天的忠诚卫士 ——记益阳市赫山区住建局姚四清

(2018年12月28日 11:50)

姚四清,男,1964年9月出生,益阳赫山区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2016年元月担任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三年来,他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统筹赫山城乡建设,努力建设和完善赫山污水处理设施,加大黑臭水体整治,保护山体水体,认真履行职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既加快了赫山的建设,又保护了赫山的山山水水,充分展现了赫山住建人的风采。

敢于直言  担当有为

积极进行走访调研。他经常性的深入基层,深入乡镇。他先后多次对赫山区中心城区的黑臭水体工作进行调研,完成了全区黑臭水体的治理分布图。他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是对我的信任,一定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积极撰写人大建议。他深知,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要为民鼓与呼,去年以来,围绕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他一直在进行缜密思考,自已动手,写出《关于将中心城区的黑臭水体纳入市级整治范围的建议》建议,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又体现了人民政府的执政水平

敢于说真话直话。在市人大会议期间,积极献言建策。在市人大建议办理期间,敢于讲真话,把赫山的黑臭水体整治实际情况向上反映,始终高度关注民生积极回应人民期待。

倾力履职  为民服务

他心系民生,心系环保,全心全间为人民服务。

一是严格规划审批,源头上切断污染源。在规划审批方面,一方面严把选址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镇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维持和改善地区环境质量才能上。另一方面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六个不批”,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环保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有关区域发展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对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清洁生产指标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十五小”、“新五小”项目,不予审批;对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制度指标的项目,不予审批。

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黑臭水体治理。采取PPP项目形式建设,今年计划完成兰溪镇、新市渡、泥江口、衡龙新区四个污水处理厂,其中兰溪镇、泥江口镇污水处理厂由湖南先瑞公司承建,新市渡镇污水处理厂由湖南乙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三是加强山体水体保护,保护赫山环境。成立山体水体保护站,对破坏山体水体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并对生态进行修复。

四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工程建管。他要求各分管领导和股室切实做到早谋划、早落实、早启动,适当加快准备工作进度,创新举措、集中力量破解拆迁、土地、资金等难题,确保严格按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规定的步骤、手续报批到位,各项资料必须齐全,坚决杜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确保实现任务都完成、人员不倒下的基本目标。

加强学习  依法行政

姚四清十分注重学习,认真学习《宪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履职能力。十分珍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律己从严,廉洁从政,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无论是选拔干部还是重大事项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循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一是带头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为组织服务作为最高追求与唯一信念。二是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