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徐云波:依法履职尽责,彰显人大担当

(2021年03月11日 09:32)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云波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湖南代表团驻地,接受《人民之友》记者专访。徐云波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有新特点、监督工作有力度、代表工作有温度。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民法典宣传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支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彰显人大担当,体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

《人民之友》记者:3月8日,栗战书委员长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徐云波: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于变局中开拓新局,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中,彰显了人大担当、体现了人大作为、贡献了人大力量。我感受最深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立法工作有新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加快”要求,立法上既有“大块头”、又注重“小切口”,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呈现五个方面的鲜明特点:立法工作节奏快,全年加开3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12件法律案全部通过,初次审议的29件法律案当年通过8件,提请审议12件;立法形式多样化,制定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出台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工作分量重,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立法为改革护航,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法治保障,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制度机制改革、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加强疫情防控立法修法,首次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其中,民法典的出台,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开启了民权保护新时代;应对香港问题的国安法,成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压舱石”;果断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打造了抗疫法制利器;食品浪费法草案等立法,针对社会沉疴陋习对症下药,切口虽小,但功效不小,条款不多,却威力十足。

二是监督工作有力度。全年听取审议30个有关报告,检查6部法律和1个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和6项专题调研,主动审查备案法规1310件,这些监督发挥了法律的刚性作用,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紧密“咬合”。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在过去两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于2020年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在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3个多月后,即开展“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野生动物保护。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实现人大监督范围的进一步拓展,为地方人大开展相关监督工作提供了引领和示范。

三是代表工作有温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要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密切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在栗战书委员长等常委会领导同志的示范带动下,15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见面、走访、视频、微信、邮件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直接联系439名全国人大代表,基本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我作为张春贤副委员长联系的基层代表,这一点我有切身感受。同时,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也实现了常态化,架起了一座高效畅通的民意桥梁。其他如代表培训工作等也抓得很实、方式创新、富有成效。


确保“大国重器”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人民之友》记者:人大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保证民法典正确有效实施?

徐云波: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国重器”,同时又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纂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我提出了建议:加强对民法典宣传和实施情况的监督。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民法典宣传和实施摆在突出问题。适时听取民法典普法专项工作汇报,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把民法典的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把恪守民法典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中,督促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法典、检察院把民事检察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民法典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人民之友》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交流。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和指导地方人大工作有何期待?

徐云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对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基层人大的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对基层人大协同开展好各项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的办法,将现行的召开座谈会、邀请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下级人大工作等,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同时,加大对基层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高度,明确提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目前基层人大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建议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大相关专题业务培训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功能,目前该平台只有报备的功能,还没有实现审核功能,需要加快完善平台功能、提高运用水平,确保其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