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时贵率队赴资阳开展 《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0年09月29日 09:12)

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时贵率执法第二组,到资阳进行《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召华,副区长邹卫球陪同。

检查组分两组随机抽查了长春镇和迎风桥镇,对两个乡镇自条例实施以来的所有台账进行了认真仔细地核查,边核实边询问,并听取了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情况专题汇报,同时就《条例》在操作层面上遇到的困惑进行了深入探讨与意见交换。

《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资阳区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突出抓好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规划例会制度,明确了由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村民建房的审批主体,村民建房必须通过乡镇规划例会审批。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资阳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四是建立了村民违法建房举报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对村民建房的违规行为进行检举监督。五是制定了《资阳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考核试行办法》,并纳入了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六是广泛开展《条例》宣传。七是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农村工匠373名。


最后,检查组还实地走访了长春镇的龙凤港村和迎风桥镇的新塘村,对在建、新建和重建的建房户的相关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