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

(2024年07月30日 16:44)

7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汤瑞祥,副主任黄育文出席会议,副主任陈伟志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环资委以及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城投集团、市交警支队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城管执法局报告了《益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理清各部门职能职责、优化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城市服务业态发展等方面的立法目的;市交警支队报告了我市中心城区车辆活跃度、停车泊位建设、分级管控违法停车以及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市人大法制委报告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以及法制委围绕《条例(草案)》和审议意见,前往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后汇总的调研意见。各参会单位围绕《条例(草案)》的立法目的、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等进行了座谈讨论。

黄育文指出,缓解、整治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必须坚持以民为本,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让群众有获得感,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停车管理立法要坚持系统思维,从供给端、消费端、管理端,系统考虑解决停车泊位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区分车辆类别、地段时段、泊位性质等不同情况,精准施策,分门别类进行科学管理;要倡导节约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

陈伟志指出,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立法为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明确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监管和执法的职责边界;要充分体现公共停车场所的公益性,加强对市场调节价收费场所的监管和对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要学习借鉴外地停车管理的成功经验,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找准问题根源,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法进度要服务于立法质量,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汤瑞祥强调,机动车停车管理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利益,从草案起草、一次审议到二审前调研,大家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围绕《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对一些具体问题如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泊位供给之间的矛盾、不同区域停车位的结构性矛盾、机动车快速增长与停车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等,还需要认真研究;人民群众从免费停车到停车交费的观念转变,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适应;对牵头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后续的立法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好立法为民,坚决做到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停车的立法目的,汇总调研成果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时机成熟,适时提请审议,真正实现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