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23日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董岚所作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