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文主持召开2019年立法项目交办会

(2019年01月26日 09:31)

1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亮文就我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项目《益阳市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主持召开交办会。市人大有关委室、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立生宣读了《<益阳市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在2019年6月、8月、10月分别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表决。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立法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张亮文指出,我们将《益阳市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确定为2019年计划审议项目,是经过广泛调研论证,精心挑选,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委常委会同意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可后才确定的。该条例与《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相呼应,有利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有序健康发展,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益阳市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


为做好《益阳市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张亮文要求: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贯彻市委意图,将市委的立法意图转化为地方性法规,确保不偏题、不跑题。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分歧,要及时报市委研究决定。


二是要科学构建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好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群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市直各责任单位要迅速组建专门班子,拿出立法时间表,市人大各委室要提前介入,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是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中要坚持法制统一与补充上位法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听取意见。要发挥好地方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公序良俗,促进依法行政。